1.康熙帝战栗不答,还是杰书同遏必隆,参了末议,定了绞决。
2.1935年4月13日下午4时,邝惠安等人在南京宪兵司令部军法处的刑场上被“套以麻绳,绞决木椿”。
3.如果用借债**妾子女抵折债务,打100大板;强夺借债**妾子女,则罪加二等;奸占借债**妾子女,绞决处死,债务全免。